张宾峰 律师、高级物流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北京市东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宾峰律师有20余年的执业经历。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长期担任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有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及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丰富经验。参与法律出版社《产业利益的博弈—美国337调查》(任编委)、中国林业出版社《国有林场权益保障法律指南》(任副主编)(在编)的编著,参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条例》、《国家公园法》等立法项目。张律师专长于知识产权纠纷、地理标志法律研究与实务,曾为“化橘红”、“洞庭碧螺春”、“阳山水蜜桃”、“平谷大桃”、“阳江豆豉”等地理标志产品提供专项维权服务或专家论证。
业务专长
房产纠纷
一、房屋买卖、铺面租赁、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一审、二审案件代理;二、审查、修改、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 和抵押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三、房屋抵押、查封、共有、出租等权利瑕疵调查; 四、农村宅基地赠与合同及律师见证。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权人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法务
公司法实务诉讼相关事宜:1、股东资格确认纠纷2、股江名册记载纠纷3、股东知情权纠纷4、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5、公司盈余分配纠纷6、新增资金本认购纠纷7、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8、公司证照返还纠纷9、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10、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11、损害债权人责任利益责任纠纷12、公司设立纠纷13、发起人责任纠纷14、股东出资纠纷15、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16、公司决议撤销纠纷17、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18、股权转让纠纷19、上市公司收购纠纷20、公司合并纠纷21、公司分立纠纷22、公司减资纠纷23、公司增资纠纷24、公司解散纠纷25、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专业专注
Professional 多年从业经验胜率高收费透明
Charge 办案规范收费透明团队协作
Cooperation 集思广益高效办案贴心服务
Service 全程跟案有问必答律所介绍
ABOUT US